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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区
成都凉山工业园区
编号:PKD-1886
  • 省级
    园区级别
  • 经开区
    园区类型
  •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园区载体
  • 七通一平
    基础设施
  • 规划面积 100平方公里
  • 建成时间 2007年3月
  • 招商载体
    土地,厂房,仓库,楼宇
  • 产业集群
    生物医药,绿色食品,仓储物流,装备制造,新能源,冶金铸造
  • 园区地址 四川-凉山州-民族体育场21号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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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10-8461 189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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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本信息 如需了解更多园区信息,您可致电或在线咨询
基础设施

土地平整

道路

给水

排水

排污

天然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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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

园区介绍

成都•凉山工业园区前身为西昌北工业集中发展区,成立于2007年3月,位于凉山州首府西昌市城区西北部,距市中心约6公里,规划控制面积100平方公里。2009年6月,按照四川省委、省政府的总体部署和成都市与凉山州达成的区域合作框架协议,成都市人民政府和凉山州人民政府以西昌北工业集中发展区为起步区正式建立成都•凉山工业园区。作为承接成凉合作、产业互补、项目建设的重要平台和载体,成都•凉山工业园区已被确定为全省“推进重点产业、重点园区、重大项目促进工作行动计划”20个重点园区之一。

成都•凉山工业园区重点发展烟草食品医药产业,金属压延加工、金属制品及设备制造产业,新能源产业;配套发展现代物流业。总体目标是建成技术含量高、聚集效应高、现代化程度高的科技新区•空港新城,力争建成国家 级重点产业园区。

成都•凉山工业园区所在地西昌是一座历史悠久、资源富集、栖息春天的城市,地处四川省攀西战略性资源创新开发示范区的核心位置,北接成都经济圈,南邻云南省昆明市,区位优势明显;交通便捷,已形成覆盖西南三省的公路、铁路、航空立体交通网络,是川滇结合部的交通枢纽。工业园区地处攀西地区南北交通主通道,地理位置优越,交通及基础设施条件较为完善。区内西昌青山机场(一类空运口岸改扩建工程正在实施)常年开通至成都、重庆、北京、深圳等地的航班,正在建设西昌至上海、西安、昆明、广州、长沙等地的空中走廊;成昆铁路纵贯全境,区内有西昌火车站和火车北站(成昆铁路复线工程即将启动);高速公路、108国道、机场快速通道和园区骨干道路纵横交织。

园区成立以来,已新建完成1#道路、2#道路、3#道路和烟厂道路,正在实施机场路至西昌合力锌业段道路等四条规划道路建设工程,总投资达7000万元;与此同时,园区其它骨干道路筹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预计投资将达2.6亿元。目前,园区已建成110KV变电站三座,完成了园区内泸川至好医生段10KV线路改造和西昌锌业35KV专线架设及水电八局、中冶实久、华夏集团等新建项目专线架设工作。园区内现有投入使用的5万吨污水处理厂一座、4000吨自来水厂一座,正在规划建设10万吨自来水厂一座。航飞苦荞研发中心已被确定为省级研发平台并获500万元产业发展引导资金支持,项目已于2009年10月开工建设,预计2010年5月竣工投入使用。正在规划建设融汽车、农副产品、建材、机电设备和小商品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产业园。园区目前已开通了四川省重点工业园区信息平台及光缆、国际互联宽带网,移动通信、数字电视覆盖全园区,区内道路、水、电等配套基础设施初步形成。为做好拆迁户安置工作,投资3400万元建设的统规统建区一期工程已竣工投入使用,正在启动投资5500万元的统规统建村民安置区二期工程建设。

得天独厚的资源禀赋,优越的发展环境,已吸引大批企业落户园区。2008年,园区内投产企业56家,实现工业总产值41.71亿元,占全市工业总产值的33.5%;实现税收6.08亿元,占全市工业企业税收的59.8%。2008年当年引进并开工建设项目11个,实施技改扩能项目3个,到位总投资7.6亿元。2009年以来,实施新建及续建项目12个,其中4个已竣工投产;特别是自2009年6月成都凉山区域合作第 一次联席会议召开以来已正式签署合作项目5个、总投资达30.52亿元,另有拟建项目17个、总投资额12.58亿元。预计2009年园区规上工业总产值将达85亿元。成都•凉山工业园区现已形成以四川烟草工业有限责任公司、重庆啤酒、三牧乳业、好医生药业等重点龙头企业为代表的烟草食品制药产业集群,以中国水电八局西昌制造基地、中冶实久设备结构制造有限公司、华夏集团为代表的机械设备制造产业集群等两大产业集群,正在规划建设以光能、风能开发利用为主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和汽车、机电、建材、农副产品在内的现代物流产业集群。以四大产业集群为支撑,一个承载希望与梦想的科技新区•空港新城正在崛起!

中共西昌市委西昌市人民政府关于招商引资奖励的实施意见(试行)

为充分调动社会各界招商引资的积极性,拓宽招商引资渠道,加快我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奖励种类

(一)招商引资单位奖。乡镇(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市级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人民团体、招商组团,直接促成或重点协调重大招商引资项目落户我市,经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审定,对有功单位进行资金奖励。单位奖申报单位可以是一个,也可以是数个单位。

(二)招商引资中介奖。凡引荐西昌市以外的投资者(单位、机构)前来西昌市投资,经投资者确认的、与我市项目单位建立联系并蕞终促成投资成功的直接介绍人,按项目所在产业、内外资类型进行资金奖励。

中介人可以是一个人,也可以是数个人或数个单位。

二、奖励范围

(一)申报招商引资单位奖,是指各级各部门、企事业单位、团体,通过热情、周到、细致的服务,认真、务实的工作作风,直接引进外来实际投资2000万元(指固定资产,以下同)以上的项目落户西昌。

(二)申报招商引资中介奖,是指积极引进我市鼓励投资产业(清洁能源、现代商贸、现代物流、总部经济、机械加工、医药食品加工、钒钛产业、生态产业、旅游地产为主的新型服务业以及现代农业,按照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鼓励企业按照规划在“三大工业园区”和农业产业基地重点投资)并进入市招商局招商引资项目库的项目以及世 界500强或行业排名靠前的境外跨国公司投资的各类特大项目入驻西昌过程中的主要引荐人。

三、奖励标准

(一)招商引资单位奖,依据投资规模(其中:外资项目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00万美元,内资项目注册资金大于等于2000万元)和实际情况给予相关单位一次性奖励。

1.凡项目投资规模在200万美元—500万美元,或2000万元人民币—5000万元人民币,按照比例,给予2万元以内的奖励。

2.凡项目投资规模在500万美元—1000万美元(境外资金),或5000万元人民币—1亿元人民币,按照比例,给予5万元以内的奖励。

3.凡项目投资规模在1000万美元—2000万美元(境外资金),或1亿元人民币—3亿元人民币,按照比例,给予8万元以内的奖励。

4.凡项目投资规模在2000万美元以上或3亿元人民币以上,给予10万元的奖励。

(二)招商引资中介奖,依据产业和投资类型确定,不重复计奖。

1.凡引进200万美元以上境外资金的外资项目(简称“外资项目”),或引进西昌市外2000万元以上境内资金的内资项目(简称“内资项目”),在本市范围内从事生产性投资的,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以内给予首次奖励;同时,自企业建成投产之日起12个月内企业纳税总额在本市的留成部份达100万元以上的,按本市税金留成部份的3%给予再次奖励。

2.从事商贸、物流、交通运输、金融、保险等服务型企业,自建成投产之日起12个月内企业纳税总额本市留成部份达100万元以上的,按本市税金留成部份的5%给予奖励。在本市内建星级酒店给予特殊的优惠及奖励政策。

3.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旅游产品开发的企业,自工商注册登记之日起企业应纳税总额本市留成部份达10万元以上的,按本市留成部份的10%给予奖励。

4.从事城市、交通、旅游、水利等基础设施项目的,在投入建设后,按合同约定的首笔实际到位资金在1000万元以上并完成投资后,按到位资金的1‰以内给予奖励。

5.从事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等公益事业发展的,投资金额在500万元以上的,按投资金额的2‰进行奖励。

6.原有外商投资企业增资扩股,以实际增资扩股为基数,按实际到位资金的1‰以内给予奖励;西昌市内现有企业因滚动发展或扩大生产规模,对其一次性追加投资形成的固定资产超过3000万元人民币的项目,可给予实际到位资金的1‰以内的奖励。奖金主要给予该企业的经营负责人。

(三)总投资在1亿美元或10亿元人民币以上,建设周期较长的一、二产业、基础设施重特大项目,因分期投入分期竣工,且当年实际投入达到本办法奖励标准第二条规定的条件,可在第 一期工程完成后,按每期(阶段)项目所在产业、内外资类型给予奖励。

(四)奖金的计算。境外资金以实际到位资金为基数,按实际到位之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公布的外汇兑换率折算;市外境内资金以相关部门认定的形成固定资产额为基数,流动资金不在计奖之列。

(五)已从投资方或合作方获取佣金的,不得申报奖金。

四、奖励程序

(一)招商引资单位奖的申报,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单位,在项目开工前,持正式引资情况和过程的文字说明、投资者出具的、在项目落户西昌过程中得到的服务证明资料、资金到位证明资料、工商执照(复印件)到市招商局领取《西昌市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提出申请,由市招商局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统计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招商引资考核小组,对申报单位项目引荐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奖励方案上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核准。

(二)招商引资中介奖的申报,符合奖励申报条件的个人或单位,引进境外投资的中介人在资金到位后、引进市外境内投资的中介人在项目正式投产前,持合法验资机构出具的资金到位证明、固定资产评估报告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所投资新企业的营业执照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投资者出具的确认中介人证明、中介人身份证、投资方营业执照或身份证、中介人引资情况和过程的文字说明及相关资料到项目所在镇(街)、工业园区或市招商局领取和填写《西昌市招商引资奖励申请表》,提出奖励申请,统一报送市招商局。由市招商局会同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监察局等有关部门组成招商引资考核小组,对申报单位或个人的项目引荐情况及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后并提出奖励方案上报市政府常务会研究核准。

五、奖金来源

由市财政按上年度外来投资实际到位资金的1%和全市外来投资企业留成西昌税收的1-2%预算安排,列为“西昌市招商引资奖励基金”。

六、奖金领取

招商引资奖励报市政府同意后,市财政将所承担的奖励资金拨付市招商局,由市招商局集中发放给各获奖单位和个人。

七、其他

(一)专业从事招商引资的工作人员因履行职务引进资金的,其中介奖金发放给所在单位,作为工作经费。

(二)单位所获得的奖励资金作为受奖单位自有资金,其中,60%用于招商引资经费,专项支出,40%用于招商引资有功人员;受奖单位是两个以上的,按实际付出工作量大小进行奖金分摊。

(三)对项目中介人申报有争议的,由市招商局、市发改局,市财政局、市监察局、市人事局联合协调解决。

(四)获得招商引资单位奖和中介奖的,均为税后奖励。

(五)本办法从2009年月日开始实行。与本办法不相适应的文件同时废止。

(六)本办法由市招商引资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产业一:轻工纺织 轻工纺织属劳动密集型产业,西昌市劳工成本低,劳动力资源充裕,蚕桑发展较快,原料供应充足,并已引进了四川朗瑞集团,可与服装等轻工纺织业承接。

产业二:电子信息产业 电子信息产业属高科技劳动密集型产业,市内劳动力优势明显、建设用地充足,可支撑企业发展。

产业三:农副产品精深加工 西昌市特色农副产品和凉山山珍系列产品量大质优,可承接现代农业食品加工龙头企业,依托 “优质稻、石榴、水果、蔬菜”四大省级挂牌生产基地以及无公害大米、洋葱、蒜头、蒜苔、石榴、葡萄六大国家 级农产品牌资源,开发引进、培育、壮大一批畜禽深加工、农副产品深加工和蔬菜冷贮冷藏龙头企业、乳制品企业。

产业四:生物制药 依托凉山州丰富的中药材资源,可解决沿海企业原材料市场瓶颈,可承接大型医药企业。

产业五:机械加工 立足西昌成为国家“西电东送”重要战略基地和钒钛钢铁基地,大力开发以水电设备、电线电缆、矿山设备、工程机械制造为标志的机械加工和相应配套产业。

产业六:现代物流 充分依托西昌市区位优势,利用已形成的铁路、高速公路、机场为基础的立体交通网络,可辐射连接整个大西南和东南亚地区,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

产业七:玩具制造 利用区内丰富的劳动力资源,依托区位优势,大力承接劳动密集型玩具制造行业,将西昌建成中国西部蕞大的玩具制造基地。

产业八:光热资源利用 鉴于本区域日照充分,太阳能资源丰富,可大力发展光热等再生资源利用,可建实验基地和生产相关设备,并大力推广使用。

招商载体
园区位置及周边配套

地价优惠

享园区专项财政

补贴土地成本低

010-8461 1891

固投补贴

按项目固定资产

投资额给予补助

010-8461 1891

税收优惠

三大税种给予最

高90%税收奖励

010-8461 1891

人才引进

高端人才引进

专项资金补贴

010-8461 1891

创新补贴

科研创新项目获得

专项产业基金支持

010-8461 1891

成都凉山工业园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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