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的多措并举减轻企业负担、支持实体经济发展的精神,四川省政府近日出台了4个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工业增长的文件。这4个文件主要围绕降低资源要素价格、缓解融资难融资贵、促进投资和开拓市场等领域推出共计36条具体措施,以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提振当前实体经济信心。
文件出台前,四川省委、省政府做了大量的督查调研工作。2015年3月,四川省委、省政府派出11个督导组,重点督查解决工业经济运行发展方面存在的问题,调研了解各地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情况。督查组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到108个县市区和633户企业开展了督查调研,收集基层和企业反映各类问题970个,其中就地督查协调解决问题592个,带回需省级层面研究解决问题378个。问题主要涉及政策落实、项目投资建设、水电气量及价格、融资、土地指标、用工、市场、国有企业改革等方面。针对这些突出问题,四川省政府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出台了4个文件、36条措施。
一是针对工业企业普遍反映的当前资源要素价格偏高、企业负担较重的呼声,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资源要素价格管理稳定工业经济增长的通知》(川办发〔2015〕30号),推出了11条要素价格管理改革工作措施,并明确了各项措施落实的责任单位。该文件明确了大幅降低省级电网大工业用电价格水平,每千瓦时下调2.01分。此外,在趸售电价、留存电量价格、直购电和富余电量消纳、钢铁企业电价、铁路运输帮扶及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并轨、天然气直供、转供非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天然气经营企业成本监审等方面,均作出了明确的政策安排,并提出了开展资源要素价格专项检查、工作协调联动方面的具体措施。据测算,相关政策落实后,预计2015年减轻四川工商业(主要是工业)电力、天然气使用成本约61.5亿元。
二是在促进投资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加强和改进投资促进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15〕31号),推出了8条加强和改进投资工作措施,明确提出了突出重点招大引优,重点引进七大优势产业、七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五大高端成长型产业和五大新兴先导性服务业;规范执行各地已出台的投资促进优惠政策。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的重点项目,四川各地将在本级财力自求平衡的前提下,从用地保障、专项资金、降低电气成本和提升服务能力等方面,给予合法合规的全面支持。对新引进的重点产业项目和重点创新型项目,其所需新增建设用地指标按照省匹配70%、地方匹配30%的政策执行。
三是在缓解企业融资问题方面,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的通知》(川办发〔2015〕32号),推出了8条措施,并明确了各项措施落实的责任单位。文件明确提出在市(州)和有条件的县(区)设立企业应急转贷资金;金融机构向小微企业发放的信用贷款损失将按政策获得相应风险补助;推动符合条件企业的上市进程,引导企业通过配股、定向增发、公司债、可转债等方式实施再融资。对省内企业,在主板、中小板、创业板和“新三板”挂牌的,省财政给予一次性补助;提升金融服务水平,合理设定流动资金贷款期限,采取多措施缩短审贷时间,出台金融服务创新奖励办法;加强银政企金融对接,建立健全差异化、有针对性的银政企对接协调机制;帮扶困难企业脱困发展,建立转型升级的重点企业动态名录,实行“一对一”金融帮扶;探索实施符合逆周期调节要求的政策措施,并清理整顿不合理金融服务收费。
四是为进一步帮助企业扩展市场,提高“四川造”的竞争力,制定出台了《关于大力开拓市场扩大四川产品销售的通知》(川办发〔2015〕33号),推出了9条工作措施。分别就开拓省内市场、国内市场、国际市场和四川产品提出了具体政策,全年将举办500场“惠民购物全川行动”、14场“川货全国行”和150余场“万企出国门”活动,对积极参与的企业将给予财政资金支持。此外,在电子商务、全流通体系、贸易便利化及口岸建设等方面,也提出了详细的改革措施。
36条政策措施的出台,对进一步减轻全省企业负担,降低生产要素成本、缓解融资难融资贵、加强投资促进、大力开拓市场等方面起到重要的推动作用,将为四川工业“稳增长、调结构、促转型、增后劲”提供强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