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四川相关部门获悉,4月27日,省长魏宏主持召开省政府第8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四川省2015年本)》,共包括核准事项12大类43小类。其中,国家层面核准的项目5小类,占11.63%;国家和地方按权限分级核准的项目22小类,占51.16%;四川省具有全部核准权限的项目16小类,占37.21%。
据悉,与2014年本比较,本次修订后核准范围进一步缩小,共减少1个核准大类,即金融(印钞造币钞票纸项目)类;减少11个核准小类,其中,国家取消核准原油、天然气、钢铁等10个小类,我省合并1个小类,即生物质发电项目,并入火电站和热电站项目。核准权限进一步下移,本次修订国家共下放18个小类核准事项,其中7小类由省级划分核准权限,我省将燃煤热电站项目等3类明确为省级核准,其余4类下放或部分下放市(州)、县(市、区)核准。本次修订将目录中规定由市(州)、县(市、区)核准的项目明确为按项目隶属关系由市(州)或县(市、区)核准,不再由市(州)人民政府再次划分市级和县级的核准范围,核准权限下放一步到位。
会议学习了立法法有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