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出台促进国家级经开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
日前,四川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促进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国家级经开区营业收入超过8000亿元。《意见》提出,要逐步提升现有国家级经开区的综合竞争力,力争到2017年底,全省国家级经开区年度进出口总额超过60亿美元,年度实际利用外资超过15亿美元,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7%,使其成为我省优势产业的集中区、对外开放的窗口和区域经济发展的增长极。
强化国家级经开区在我省工业集聚发展中的先导、龙头作用,形成特色和品牌。《意见》明确,成都经开区重点发展以乘用车为龙头的整车制造、航天装备制造等产业;将德阳经开区建成以清洁能源为主的低碳工业特色产业园区;广安经开区重点发展电力能源、天然气化工等6大产业集群;绵阳经开区重点发展电子信息等产业;在遂宁经开区大力推进科研文化、新型电子信息等产业;广元经开区重点发展电子机械、有色金属加工等五大产业;在宜宾临港经开区构建临港经济产业集群;内江经开区重点发展机械汽配、信息安全产业等。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发展现代服务业和循环经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支持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创建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
创新发展模式。处于不同发展阶段、不同地区的国家级经开区,可采取“共建共享、收益分成”方式,推行多种形式的园区共建形式,包括共建跨区域合作园区或合作联盟。提升开放型经济水平,以“中法成都生态园”项目为契机,推动国家级经开区开展国际合作。
我省将在财税、用地、税收、商贸等方面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发展。并建立与国家级经开区发展结合的考核评价体系,对发展缓慢的国家级经开区提出限期整改要求,按照国家总体部署完善国家级经开区进入和退出机制。
目前,我省有8个国家级经开区,总量与新疆同居西部第一。(记者 赵若言 曾小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