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业化和城镇化提速的过程中,如何既支持产业的发展,又实现有限土地资源的节约集约利用?从去年底开始,遂宁市建立工业项目亩均最低税收标准制度,通过量化工业用地单位面积的税收收入,探索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的新路子。单位面积税收达不达标,直接关系到新引进项目的走或留。
经市国土局联合市发展改革委、投促委、经信局等部门多方调研,遂宁市政府划出了亩均最低税收标准“红线”,成为企业用地的一条“硬杠杠”:城市规划区内投资和新引进并单独供地的工业项目,税收每年不低于5万元/亩;规划区外每年不低于4万元/亩;从投产第2年起,未达到年亩均最低税收标准的,投资方每年按实际缴纳税收与最低税收标准的差额,向招商引资方支付违约金;个别项目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政府可收回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权;对于2011年以前投产的项目,由县(区)、园区负责清理、整改、提升,以2011年度亩均税收为基数,进行考核。商贸、文化、旅游等招商引资项目,参照工业项目制定最低亩均税收标准。
在遂宁经济技术开发区落户近10年的鼎兴铝业,由于长期经营不善,税收不达标,而外面的优质企业想进又进不来,影响了园区的产业结构优化。经园区与企业协商后,对该企业约53亩土地使用权予以回购,规划建设为遂宁光电孵化(研发、检测)中心。该中心建成后,将对40家左右的中小企业进行孵化,预计产能达10亿元。食品企业颐康公司则因占地面积与产出不相称,部分土地被整改回购,用于建设投资11亿的柏狮光电园。
一进一出,一加一减,把不达标的企业请出去,把优质企业请进来,减的是“不良资产”,增加的是发展动能。园区的企业感受到了优胜劣汰的压力,倒逼苦练内功,提高竞争力。园区借此优化结构,通过回购土地使用权引进优质企业,成效明显。(冉茂君 记者 张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