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切换
新闻
四川省企业“减负” 专项资金收入不征税
2014
02/13
14:44

省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4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一季度全省工业经济力争实现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1%左右,完成技改投资1100亿元以上。

根据《意见》,省政府将安排工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支持重点产业和项目。力争一季度开工建设420个、竣工投产420个投资1000万元以上重点工业项目。

《意见》提出为企业“减负”,如推进符合条件的民营中小企业、产业园区企业参与“区域集优”直接债务融资;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不作为征税收入。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