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经济日报内江讯(记者 毛春燕 李弘)近日,《内江市数字经济产业支持政策》出台,政策从用地、公共载体建设、人才等方面设立扶持事项,明确奖励标准,拿出“真金白银”支持数字经济产业发展,积极打造成渝数字经济创新发展协同区。
在公共载体建设支持方面,对建设数字经济产业集中发展区(园区)的企业,达到奖励标准的,给予50万-200万元奖励;对建设公共服务平台,为数字经济企业提供数据存储、管理咨询等服务的企业,给予30万-100万元奖励。
为支持做大做强,对数字经济企业按营收和解决就业情况,给予5万-50万元的奖励。
激励企业上市融资,对在中小企业板、创业板、科创板或境外上市,或在主板、新三板上市,或在天府(四川)联合股权交易中心挂牌并纳入企业库的数字经济产业企业,给予50-150万元奖励。
鼓励企业创新发展,对新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的科技创新基地和科技创新创业服务平台,分别给予50万、20万人民币一次性奖励;对新注册商标专利成功的企业给予一次性补贴。
此外,内江市还将在电力、网络、业务方面给予数字经济产业企业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