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日上午,记者从四川省人民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的新闻发布会获悉,四川将加大创新政策举措出“实招”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力争2017年全省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2.7万亿元(5年翻番),占生产总值的比重提高到57%。
发布会上,四川省民营经济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负责人就四川省委、省政府出台的《关于推进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省政府出台的《关于鼓励和支持民营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措施》)进行了详细解读。
据了解,四川明确了民营经济实现五年翻番的发展目标,并着力扩展民营经济的发展空间,推动民营经济升级转型。规定凡是法律没有明令禁止的项目,一律对民间投资开发;凡是能依法下放的行政审批项目,一律下放。并将改革工商登记制度,实行主体资格与经营资格相分离的登记制度,逐步将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改为认缴登记制。
为了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强化对民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扶持和组织领导,四川还对提高政务服务效能、加大财政税收扶持力度,保障民营企业生产要素等方面做出规定:依法保护民营企业投资主体合法财产和收益,严厉查处利用行政权力对民营企业乱执法、乱检查、乱收费等违法违纪行为;在安排政府性资金时,同等对待民间投资主体,创新金融产品,拓宽融资渠道;支持民营企业用地,在煤、电、油、气、运等生产要素保障方面一视同仁。
“我和民营企业打交道的过程中,民营企业家呼吁最多的是,希望获得平等的政治地位、经济待遇和法律保障。”四川省非公办促进发展办公室主任刘亚兵告诉记者。《意见》和《措施》通篇都贯穿着“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同等受到法律保护”的原则理念,是四川省构建民营企业权益保护体系的务实创新之举。
据悉,2013上半年四川民营经济增加值达到6335.5亿元,占GDP比重54.4%,对该省经济增长贡献率达到64.5%,民营经济已成为四川省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