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四川省政府在成都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就全面贯彻落实《旅游法》和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
以贯彻落实《旅游法》为契机,会议下发了《关于加快建设旅游经济强省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明确提出“把旅游业打造成重要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和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使四川成为全国旅游经济强省和世界旅游目的地”。
《意见》提出,到2017年,全省旅游总收入要超过6800亿元,相当于全省GDP的15%。要培育国内知名的大型旅游企业集体3—5家;建成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150家,其中5A级景区10家;建成国家生态旅游示范区10家,国家旅游度假区3—5家,全国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10个、示范点20个,旅游强县50个。
并且要形成旅游多点多极支撑的发展新格局,其中大成都旅游经济区保持首位发展,培育成德绵乐、成渝、成雅攀等3个旅游经济带和大九寨、环贡嘎、亚丁香格里拉、川南、秦巴等5个特色旅游经济区,推出九环线、大熊猫线、长江线、香格里拉线、三国线等5条旅游环线。
根据《意见》,四川省将在5年内完成旅游投资2000亿元以上,扶持自驾游、文化创意、网络在线、旅游装备、旅游传媒等新业态;要实施旅游景区提升计划,完善大成都、大九寨、大峨眉等世界级旅游目的地,并建设一批新兴旅游目的地;要建成国际航线40条,增开省际和省内支线航班;因地制宜发展特色旅游城镇和精品文化旅游村寨,构建“宜居宜业宜游”的新型旅游城镇体系;要实施“智慧旅游”、观光巴士和旅游标准化等10大示范工程。
四川将在9月底前切实做好面向社会、面向游客的9项主要工作,其中包括建立四川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体系、建立旅游投诉统一受理机制、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启用新版旅游合同、公布旅游景区流量等。会议还明确了各项工作的牵头部门和配合部门,以确保工作落到实处。发改、工商、林业等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在会上踊跃发言,均表示将切实做到“入位履职”,为《旅游法》的贯彻落实和建设旅游经济强省尽到应尽的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