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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2013年下半年工业经济稳增长八条措施》出台
2013
08/08
15:39

加快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督促重点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开展企业培育帮扶、支持科技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加快发展、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产销衔接和市场开拓、加大工业用电支持、积极帮助企业融资——日前,省政府办公厅印发《2013年下半年工业经济稳增长八条措施》(下称《措施》),全力推动工业经济稳中有进、稳中有为,力争完成全年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14%的预期目标。《措施》提出,加大力度推进重大产业发展项目建设。省政府提前下达技改贴息资金1亿元,主要对今年下半年工业投资项目进行贴息,确保全年全省技术改造投资达到4600亿元。着力推进174个省政府重点工业项目,力争完成600亿元年度投资计划。

提升工业发展资金的利用绩效,“让跑得快的马儿多吃草”。《措施》明确,今年上半年工业发展资金支持项目在9月底以前未开工建设的,将已安排拨付的财政资金予以收回。下半年工业发展资金项目的安排将实施“双挂钩”,即与各市州1-8月工业投资、技改投资、园区投资的增速挂钩,与上半年项目开工和竣工情况挂钩,对工作进展情况好的市(州)予以倾斜支持。加大工业用电支持方面,《措施》提出,出台直购电试点政策和丰水期富余电量消纳措施,用好甘孜、阿坝、凉山州和雅安市留存电量,有针对性支持有市场、有效益的重点优势企业加大马力生产,推动新投产项目尽快投产达产。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实体经济的服务支持,开展今年在建项目和竣工投产项目专题银企对接,优先保证重点企业融资需求,并给予利率浮动等方面的优惠。

八条措施对解决企业不同的实际困难有分类指导意见。对停产半停产企业,《措施》提出,各地要逐户排查,摸清企业开工不足原因,非因市场需求原因的影响都要针对性加以帮扶解决。切实加强工业稳增长的督查调研,组成督导组、协调组、推进组,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支持科技型企业和中小微企业,我省今年安排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在9月底前全部下拨。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可用于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符合资金使用方向的创新研发项目。对小微型工业企业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级税务机关批准后可以延期缴纳税款。

企业减负方面,《措施》提出,企业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及其他部门取得的专项资金,按规定不作为征税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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