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切换
新闻
阎晓宏:充分发挥版权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2013
06/24
14:57

日前,由中国新闻出版研究院发布的报告显示,2010年我国版权产业对国民经济的贡献率为6.57%。什么是版权产业?版权产业贡献率如何统计?版权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是什么?24日,记者围绕这些问题采访了国家版权局副局长阎晓宏。

问:公众对版权产业这个概念还比较陌生,究竟什么是版权产业?

阎晓宏:近年来,大众对文化产业较为熟悉,但对版权产业还比较陌生。版权产业是基于对受版权保护的作品进行创作、复制、加工、销售、传播而形成的产品形态,在此过程中,作品的生产、传播者能够通过市场实现其价值,而创作者也能够通过授权来获得作品的财产权。简单地说,版权产业就是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智力作品进行经营和持续发展的产业。实际上,美国最早提出了这个概念,并于1959年发表了《美国版权产业的规模》研究报告。

如果说版权和文化是两个有交集的圆圈,这个交合的部分主要包括书报刊、广播电视、电影、音乐、戏剧、舞蹈等艺术表演与其他娱乐业。有一些是属于文化但不是版权,比如文化遗产、思想道德、自然环境等,也有一些属于版权而非文化的领域,比如软件、纺织、玩具制造和建筑外观设计等。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曾对版权产业和文化产业进行了界定,并明确以版权为基础的产业和文化产业在很多情况下作为同义词使用。也有人说,版权产业其实就是商业的和法律的意义上的文化产业。

版权产业是知识经济的重要支柱和组成部分,其发展水平被国际社会认为是衡量一个国家或地区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的基本标尺。在知识经济背景下的中国社会,版权是能够极大增值的财富,具有财富属性,当大量智力成果不断涌现时,就产生了被保护的诉求。此外,我国2001年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也要求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承担更多责任。

问:此次开展的版权产业贡献率调研是如何进行统计的?

阎晓宏:迄今为止,世界上已有包括我国在内的40多个国家开展了版权产业经济贡献的研究,结果普遍认为,版权除了具有文化传播的社会价值之外,对经济的贡献也非常大,版权产业发展速度在很多时候高于国家GDP的增长速度。

2006年至今,在完成数据统计和分析的基础上,研究人员采用了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通行的做法,即通过行业增加值、就业人数、出口额三个经济指标来衡量,实际操作中以国家统计局、海关总署、国家外汇管理局等部门的相关统计数据为基础进行测算。统计范围也是按照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对于版权产业的分类方法进行的,包括了核心版权产业、相互依存的版权产业、部分版权产业、非专用支持产业等四个部分。

2010年我国版权产业的增加值占全国GDP的6.57%。为什么这个数字比文化产业高很多,主要是版权产业的外延要比文化产业宽很多。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四种分类来计算,例如:地毯、纺织品、建筑外观设计、灯具等作为美术作品享有版权,那么其相应的地毯、灯具等市场则被视为“部分版权产业”。假设价值1万元的相关产品其版权因素在价值中占比约5%,那么规模1亿元的相关产品市场涉及版权产业的贡献率有多大呢?就是500万元。

问:如何才能发挥版权在助推文化产业发展中的作用呢?

阎晓宏:在实践中,既不要空洞地谈版权产业,也不要把版权产业和文化产业分割开,而是要着重挖掘和发挥版权在推动文化发展繁荣中的重要作用。现在,有一种现象,搞科技的不愿意谈专利,搞文化的不愿意谈版权,这是不利于文化发展的。为此,国家版权局重点在四方面做好工作。

首先是创造良好版权保护环境。文化的生命力在于创新,只有当作者花费巨大心血创作的作品得到有力保护,才可能催生更多作品,形成文化产业发展的根基。

二是促进作品有序流转和使用。近几年,我们主要致力于开展作品登记,目的就是通过登记明确权利,便于查询和交易。特别需要说明的是,也不赞成把版权保护得越严越好,制度的目的就是要推动社会进步,使公众受益。我不赞成把什么都说成是知识产权。什么都不能用,谁用都是侵权,这样知识就会形成壁垒,反过来限制社会发展。不保护会扼杀创新,而过度保护又会形成知识壁垒,所以说,我们要运用好版权和版权制度,为挖掘好作品创造条件。

三是推动作品质押和评估工作,国家版权局与财政部共同推动,出台了《著作权资产评估指导意见》,为中小文化企业把作品以无形资产方式到银行质押贷款提供了途径,实践中很受欢迎。

四是推动版权贸易平台基础性建设,在为作品使用者、传播者提供更便捷、更经济获取作品授权渠道的同时,也为作品的权利人拓宽了授权领域。

免责声明:本文为工业园网用户自行上传并发布,仅代表该用户观点,我网仅提供信息存储空间服务。
[不良信息举报:service@cnrepark.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