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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六大举措推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
2018
08/09
09:17

到2022年全省县(市、区)科技进步贡献率平均水平达55%以上

四川经济日报讯 (记者 闫新宇)为进一步促进科技创新,推动经济转型发展、创新发展、跨越发展,日前,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实施意见》,《意见》提出,到2022年,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环境显著改善,创新驱动发展能力明显增强,全社会科技投入大幅提高,县域产业竞争力显著增强,形成科技创新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新格局,为建成国家创新驱动发展先行省奠定坚实基础。全省县(市、区)科技进步贡献率的平均水平达到55%以上,R&D(研究与开发)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的平均水平达到1.2%以上。

目标如何实现?《意见》提出,将从加快县域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加强县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强化科技惠民利民、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六大方面着力。

六大方面都有细化的举措。在加快县域产业转型升级方面,将强化产业技术创新,支持县(市、区)按照全省区域产业布局,聚焦县域产业发展需求,加大产业关键共性技术和创新产品推广应用,重点发展电子信息、装备制造、食品饮料、先进材料、能源化工等五个万亿级支柱产业的子产业和细分产业,加快发展大数据、人工智能、5G等数字经济,培育发展汽车制造、节能环保、生物医药、轨道交通等新兴产业,大力发展科技服务、电子商务、现代物流、医疗健康、养老服务等现代服务业,推动传统支柱优势产业转型发展,打造具有比较优势、核心竞争力的县域特色主导产业。同时,高水平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农产品加工园区、农业科技园区,支持具备条件的市(州)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围绕县(市、区)主导产业、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加强县域内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促进科技成果向县域流动、转化。

在培育壮大创新型企业方面,支持县(市、区)建立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后备库,重点培育一批具有较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支持县(市、区)建设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创业基地和公共服务平台,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培育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力强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支持县(市、区)围绕产业发展需求,建设一批协同创新示范基地,进一步探索并推广校地、院地、校企、院企合作机制和经验。引导金融机构在县域大力发展科技贷款、科技担保、科技保险、科技金融租赁、科技风险投资、科技债券融资等科技金融服务,推动省创新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成果转化投资基金在县域开展项目投资。

在加强县域创新创业平台建设方面,实施创新型县(市、区)和创新型乡(镇)创建活动,选择一批县(市、区)开展创新型县(市、区)、知识产权强县、现代农业科技示范县等试点示范,建设一批创新能力强、综合实力强、发展后劲足、运行机制新的经济发达镇、特色小镇、专业小镇、创业小镇、技术创新专业镇。支持县域产业园区创新发展、提档升级,建设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善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国际科技合作基地等创新基地,推动符合条件的县域产业园区升级为国家开发区或省级开发区,引领县域创新驱动发展。推动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等国家和省级创新平台深入县域开展应用示范,推动省大型科研仪器开放共享平台向县域开放。

强化科技惠民利民。支持县(市、区)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污染治理、水环境保护、畜禽粪污处理、资源高效利用等核心技术攻关与集成转化应用,持续推进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和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修复,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重大疾病、慢性病和地方病的防控、人口老龄化应对等人口健康重大问题,加强疾病防治技术在基层的普及推广,加快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协同创新网络向县域发展,支持发展中医药和民族医药事业,推进“健康四川”建设。

实施科技扶贫专项行动方面,精准对接贫困地区发展的科技需求,转化推广一批先进适用的新品种、新技术、新机械、新产品,布局建设一批产业特色鲜明、生产技术先进、运行管理规范的科技扶贫产业示范基地。探索建立“企业+专合组织+科技+基地+农户”等模式,依托龙头企业和新型主体带动脱贫攻坚。支持深度贫困县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牵头实施科技扶贫项目,引导农业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投身深度贫困县和凉山彝区脱贫攻坚。

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面,系统实施学术和技术带头人培养计划和杰出青年科技人才、青年科技创新研究团队、科技创新创业苗子、科技创新人才支持计划,梯次培养县域创新型人才队伍。发挥企业家在县域创新驱动发展中的关键作用,营造有利于创新型企业家发展的良好环境。推进建立县域人才刚性及柔性引进机制,积极引进带着项目、技术的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到县域从事科研和教学工作。支持县(市、区)建设院士专家工作站和技术转化中心,与院士专家团队签署实施合作项目。深入推行科技特派员制度,支持科技领军人才、高技能人才、专业技术人才等带项目、带资金到县域创业。完善创新创业政策,推进县(市、区)加快落实激励科技人员创新创业政策措施,建立体现创新质量、贡献、绩效的人才激励政策体系。推广“科技镇长团”“博士服务团”等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县(市、区)开展“科技副县(市、区)长”“科技副乡(镇)长”试点,提升县域创新管理服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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