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四川省有机产业健康发展,根据国家认监委《关于开展“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创建活动的通知》等有关要求,四川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组织开展了“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县/乡/镇)”(简称省级示范区)创建活动。
为保证创建活动的有序推进,该局制定了《四川省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县/乡/镇)创建活动指导意见(试行)》,明确了创建活动的目标原则、申报条件、申报程序、监督管理等相关要求,坚持“比照国标、宁缺勿滥、自愿申报、严格退出”的原则。通过各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共同推动,争取在“十二五”期间建设一批“省级示范区”,为争创国家级有机产品认证示范区打下坚实的基础。通过创建活动助推全省有机产业的发展,实现区域经济增长和环境保护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