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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巴中推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使用
2016
08/08
18:38

四川省巴中市出台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管理办法,以确保资金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有效益。

坚持彻底放权,明确了五县(区)在财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中的主体责任,项目审批、资金安排由县(区)自主决定。市级涉农部门职能由管资金安排、项目审批、项目实施转变为管资金总量、目标任务、监督考核和向上争取。

坚持创新机制,改变“拼盘式”整合,构建“以脱贫攻坚规划为引领,围绕五县(区)摘帽、699个贫困村销号、31.83万贫困人口稳定脱贫目标任务,以财政预算编制为平台,重点扶贫项目为载体”的统筹整合机制,集中资金、精准投入,同时兼顾农业农村发展重点任务。

坚持全面整合,通过分类分项、逐一比对,分县(区)、部门和级次梳理出可整合的涉农项目55个,市级将10个可整合涉农项目全部纳入整合范围。同时,要求市、县(区)进一步加大脱贫攻坚投入,各级财政每年将不低于50%的当年新增财力纳入统筹整合,财政专项扶贫支出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比重不低于30%。

坚持规划引领投入,五县(区)围绕全市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和党建、产业、通信、交通、医疗、教育、旅游等15个脱贫开发专项方案,进一步修订完善脱贫攻坚规划。同时,将脱贫攻坚规划转化为具体项目,分年度建立项目库,根据年度脱贫规划并兼顾行业重点任务,精准确定实施项目。

坚持依法依规使用资金,由县(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根据统筹整合资金来源计划和使用计划,审核编制年度统筹整合使用方案;将统筹整合资金全部纳入财政预算管理,报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后,由财政部门会同资金整合部门及整合后项目主管部门共同下达。

坚持规范实施项目,以整合后的项目建设内容来确定项目主管部门,并负责项目实施管理监督,防止因权责不一致而引发相互推诿。同时,强调政府投资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基本建设管理有关规定。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对政府补助低于规定标准的民办公助项目,可采用村民自建、自主招标(比选)等方式,以利于项目加快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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