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巴中市平昌县安全监管局执法人员在集中开展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执法检查时,发现平昌县金宝新区太平社区居民何仕成在自家房屋侧面非法自建一柴油储油罐(长10米、直径2.3米),并安装有加油设施设备,准备从事柴油经营活动。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执法人员现场对当事人进行了法律法规宣传,并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采取了行政强制措施:责令立即停止建设行为,拆除储油罐和加油设施设备。
当事人在接到行政强制措施决定书后,主动配合执法,在执法人员的现场监督下,自行拆除了储油罐和加油设施设备,消除了存在的安全隐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