凉山州近日出台《关于在公共服务领域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的实施意见》,政府主导大力推广PPP模式,培育经济增长内生动力。
突出重点项目领域。重点支持基础设施、公用事业、农林和社会事业领域合作项目,根据项目生命周期、收费定价机制、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框架和政府投入办法合理选择BOT、BOO、TOT等运作方式,按照项目识别、准备、采购、执行和移交等程序规范推进项目实施。
完善财税支持政策。将政府财政补贴项目支出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在中长期财政规划中统筹安排;设立引导基金,吸引更多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合作;州级财政设立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引导资金、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投资专项资金,支持PPP模式的推广;州县财政安排PPP项目工作经费,确保工作正常运转。
保障项目合理用地。对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可按划拨方式供地,划拨土地不得改变用途;建成项目经依法批准可以抵押,土地使用权性质不变,待合同经营期满后,连同公共设施一并移交政府;不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项目,以租赁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租金收入参照土地出让收入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优化信贷评审方式,积极提供融资支持,鼓励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中期贷款优势,参与改造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引导商业性金融机构拓宽项目融资渠道;鼓励符合条件的项目运营主体通过发行公司债券、企业债券以及银行间市场短期融资券等多种债务融资工具实现融资;鼓励社保资金和保险资金按照市场化原则,创新运用债权投资计划、股权投资计划等多种方式参与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