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笔者从泸州市安委会下达的2016年省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整治项目通知中获悉,2016年,泸州市将投入资金2772万元整治55项省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所有项目将于2016年底前整治完毕。
这55项省市级重大安全隐患中,水库项目有1项,同时为省市级重大安全隐患。此外,水上项目有18项、道路项目有10项、消防项目由4项、学校项目有10项、其他项目有12项。
通知要求,各区县政府和相关行业管理部门以及责任单位要做到责任、资金、人员、时间“四落实”,抓紧督促整治,定期检查省市级重大安全隐患项目整治进展情况,对拖延整治又不采取相应措施造成事故的,要依法从严查处,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据悉,泸州市历来高度重视省市级重大安全隐患的整治工作,整治效果在安全生产形势和控制指标以及目标考核中得到体现。2014年和2015年,泸州市政府连续两年在四川省政府安全生产目标考核优秀单位中排名第一,“十二五”期间,泸州市政府3次获得四川省安全生产目标考核第一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