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国家工信部官网获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原则同意四川达州经济开发区等39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期为3年。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组织开展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工作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3〕408号)及《工业和信息化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名单(第一批)的通知》(工信部联节〔2014〕287号)要求,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展改革委组织有关单位和专家对方案进行了评审论证。原则上同意39家国家低碳工业园区试点实施方案,试点期为3年。其中内蒙古有3个园区进入试点方案,包括内蒙古自治区乌海经济开发区、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经济开发区和内蒙古自治区赤峰红山经济开发区。
根据批复强调,各地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发展改革委对园区相关的资金、政策、项目等给予倾斜,积极推动出台扶持园区发展的优惠政策,创造良好政策环境。组织实施低碳技术产业化示范,加大对园区重点建设项目的支持力度。指导园区提出低碳化改造项目,优先纳入绿色制造等相关专项或项目库。
批复还提出,要建立园区低碳发展自评估机制,研究提出反映园区特色的低碳评价指标体系。加快推进园区产业低碳化、企业低碳化、产品低碳化、基础设施及服务低碳化,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