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没有一种扶贫方式可以最大限度吸纳贫困人口参与,并且成本低、效果快、返贫率低?9月8日,在四川省贫困地区县(市、区)委书记学习贯彻省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研讨班上,前来授课的国家旅游局规划财务司司长彭德成给出了答案——乡村旅游。
与外出打工实现脱贫和社会救助等传统帮扶方式相比,通过扶持旅游发展带动地区经济发展、实现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是一种有利于家庭和社会和谐稳定的,有尊严、可持续的产业扶贫方式。而在我国,“不少贫困地区旅游资源条件好、生态环境优,有着发展旅游业实现脱贫致富的大潜力。”
彭德成的观点有着坚实的数据支撑:据统计,全国12.8万贫困村中至少有50%具备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十二五”以来,全国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带动了10%以上贫困人口脱贫,旅游脱贫人数达1000万人以上;仅在2014年,全国农家乐就超过190万家,乡村旅游特色村10万个,接待游客11亿人次,占全国旅游接待总人数的30%,营业收入达3200亿元,同比增长15%,带动超过3300万农民受益。
在我省,通过发展乡村旅游实现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努力也收到了明显成效。2014年,我省通过发展乡村旅游为当地800余万农民带来了人均704元的收益,同比增长13.3%;参与旅游扶贫项目的贫困户户均增收超过500元,增收速度比全省农民人均纯收入平均增长速度快1.8个百分点。
乡村旅游成为农村扶贫开发的中坚力量,2015年至2020年全国旅游扶贫工作目标也顺势而出:通过发展旅游业将带动全国17%,约1200万贫困人口实现脱贫。按照这份计划,四川2015年至2020年旅游脱贫人数有望达到102万人,占全省贫困人口的20%。
为确保目标如期实现,彭德成建议四川首先要摸清家底,包括哪些贫困村具备发展乡村旅游的条件,目标人群分布在哪些村、哪些户,做到底数清、任务清、责任清。同时,还要挖掘特色、尽可能保持乡村的原真性,引导农民实现合理分工;各县市区还应整合力量,完善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等。
据悉,为动态掌握和反映旅游扶贫工作成效,国家旅游局和国务院扶贫办正在建立旅游扶贫观测点制度,计划在全国选取300个乡村旅游和旅游扶贫观测点,构建覆盖全国的监测网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