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计署网站8月17日公布了《2014年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结果》。审计结果显示,一些项目和单位还存在违反规定或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主要表现在:部分项目单位套取或挪用安居工程专项资金、部分资金筹集和拨付不到位、部分项目未按规定享受税费和金融优惠政策、部分地区住房保障分配审核不严格以及部分地区保障对象退出机制不健全。
国家审计署的公开点名,是把违规违纪行为曝露在阳光下、取信于民的明智之举,民众皆为之点赞。但为何年年审计年年犯呢?细细反思,上述乱象由来已久,虽多经整顿,却仍层出不穷。这从根本上说明相关法律还不够细致完善,执法力量相对不足,监管上还存在漏洞,治理难度较大,违法违规成本仍然过低等。那么,审计之后,要如何长期、有力、有效地问责并从根本上整改相关问题呢?
一是弥补监管漏洞。有关部门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快推进建立保障对象家庭经济状况信息审核平台,真正建立多部门数据共享机制,引入“大数据”监管手段,严格住房保障资格准入和退出审核管理。
二是实施动态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退出机制,强化保障对象动态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将社会力量投资建设的保障性住房纳入政府监管体系,并及时全面披露相关信息,提高工作透明度。
三是加大查处力度。加大对套取、挪用等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力度,加大对拖欠、闲置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的查处力度,促使有关项目单位科学制定和执行融资计划,确保安居工程资金按规定用途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是转变问责机制。之所以部分单位敢“顶风违规”,究其原因还是在于事后查补环节中,对于“审计问题”往往实施处罚力度较小、问责面较宽泛的行政问责,比如部门对单位问责,上级对下级问责。只有从制度上完善和要求,完成从行政问责向法律问责、从组织问责向个人问责、从行为问责到后果问责的转变,才能扭转目前审计与问责脱节的困境。
五是加快体制改革。不管是审计问责还是被审计出问题的单位,只有从财政制度、从预算公开的高度分析问题与困境,用科学、公开的态度加快体制改革,才能最大程度避免“年年审计年年犯”的怪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