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长虹集团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杨学军举报长虹集团公司、长虹股份公司董事长赵勇涉嫌严重滥用职权造成国有资产重大损失一事,即前期发布情况说明公告后,四川长虹8月5日晚间再度发布公告,进一步说明情况。
公告显示,2015年8月5日,公司收到长虹集团就公开报案书的内容核实结论,具体内容如下:关于杨学军同志举报反映赵勇同志在投资安徽鑫昊等离子显示器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合肥鑫昊”) 等离子项目的决策中滥用职权、违法决策, 并造成巨额国有资产损失的有关问题, 前期绵阳市委、市政府组织联合调查组,开展了大量的工作,形成了调查结论,并于2015年4月29日将调查情况和结论性意见向杨学军同志和长虹集团中层以上管理人员进行了通报。
本次主要调查结论及本次核查意见说明如下:1经核查,在H3项目建设运营阶段,长虹集团协调解决 H3 项目贷款,为合肥鑫昊提供委托贷款和贷款担保等事项经过了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在整合收购阶段,长虹集团独立实施了对合肥鑫昊的分阶段整合,经过了长虹集团董事会审议通过,属于公司集体决策。2、由于等离子行业发生了重大变化,合肥鑫昊进行了战略调整及产业转型,鉴于目前长虹集团对合肥鑫昊投资项目正在实施中,其经济效益需待项目实施结束后方可进行最终评估。
公司表示,赵勇现任长虹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本公司董事长、党委书记等职务,赵勇先生在正常履职状态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