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日前召开的四川省检察机关公诉工作会议上获悉,近三年来,该省检察机关切实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在侦查监督、刑事审判监督方面取得实效。
据悉,近三年来四川省检察机关共纠正侦查活动违法行为1667件次,侦查机关采纳意见率为89.4%;深入开展“另案处理”专项检查活动,排查出“另案处理”案件4333件8328人,对其中3670人跟踪监督。在刑事审判监督方面,近三年来共提出抗诉803件,法院采纳意见率为75.3%,比前三年分别上升47.3和4.1个百分点。特别是2014年,全省检察机关抗诉346件,采纳率首次突破80%,其中四川省检察院和绵阳市检察院办理的郭明先案还入选最高检指导性案例。
在会议上,四川省检察院检察长邓川要求,全省检察机关既要确保自身严格规范文明司法,又要紧紧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等突出问题,做到依法监督、规范监督;要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探索建立对命案等重大案件推行以客观性证据审查为主导的审查模式;要进一步强化刑事审判监督,加大抗诉力度,切实做到抗诉力度、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要强化侦查活动监督,完善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制度,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刑讯逼供和非法取证以及滥用刑事手段插手经济纠纷等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