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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洪雅:全面实施村党组织书记和成员领办项目制
2015
07/28
16:09

今年来,四川省洪雅县对村(社区)事务实行项目化管理,全面实施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成员领办项目制,凝聚村(社区)干部工作合力,提升村(社区)党组织政治功能和服务功能。

分类定项目,重点全覆盖。乡镇党委根据本乡镇主题年实施方案和党建责任清单,从党建工作、服务群众、基础建设、村务管理、产业发展等方面向各村(社区)提出“必选项目”。各村(社区)党支部针对产业发展、党的建设、社会治理、改善民生等方面的突出问题,提出1—2个“自选项目”,提交党员、群众大会审议通过并报乡镇党委审查备案。

干部领项目,责任全到位。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和成员根据职责分工、能力特长领办相应项目,按精细化管理要求,分项建立管理台账,明确项目名称、领办人员、工作措施、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限。每名干部领办项目情况通过党务村务“五公开”进行公示,接受党员群众监督。目前全县632名村(社区)干部领办项目2148项,平均每人至少3项。

跟踪查项目,进度全掌控。村(社区)党支部每月向乡镇和联系县级部门报送每名干部领办项目实施进度,每季度召开党员大会通报进展、问题和下步打算。乡镇和联系县级部门不定期对各村(社区)干部领办项目实地开展“点穴式”督查,准确掌握进度,发现问题并协调解决。乡镇党委及时约谈诫勉项目落实不力的干部,防止人为原因让项目“落空”。

逗硬验项目,奖惩全落实。年底,由乡镇和联系县级部门成立项目验收工作组,对照台账要求,对既定项目实施效果进行核查验收。验收情况纳入乡镇党委对村(社区)两委的年度目标考核,作为兑现村(社区)干部绩效报酬主要依据和评先选优重要指标,凡是未按质量要求和完成时限全面完成项目的领办人,扣除相应比例绩效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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